信息公开指南
作者: admin 来源:人民日报; 点击数: 0 发布时间: 2009-7-28

为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宜兴市环境保护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要求,编制本指南。 

一、政府信息分

本机关政府信息共分为九个类别,分别为机构概况、政策法规、行政职权、规划计划、财政信息、工作动态等。 

二、编排体系 

本机关政府信息按照索引号、信息名称、内容概述、生成日期、文件编号、发布机构、发布日期等数据项编写。 

三、获取方式 

(一)主动公开 

1、公开形式

 

  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,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://www.yixing.gov.cn,同时本机关政府网站网址为

http://www.yxhbj.gov.cn 

同时,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府公报、广播、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。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众查阅室、资料索取点、信息公告栏、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。 

2、公开时限 

按照规定必须公开的政府信息,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,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 

(二)依申请公开 
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,向本机关提出申请。 

1、受理机构 

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局信息监控中心。 

2、申请形式

向本机关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,应填写《宜兴市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,也可以在宜兴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本机关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。

1)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在宜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后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机关电子邮箱。为了提高申请受理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 需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

2)信函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
3)特别程序。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。

3、申请办理

本机关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应当场登记。能够当场答复的,将当场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,将告知申请人。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,特殊情况的另行处理。 

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、不准确,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,将要求申请人补偿或更正;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,将及时告知申请人。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

    称:宜兴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局监控中心

办公地址:宜兴市荆溪路35号五局大院
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下午13001700 

联系电话:0510——87970931

    真:0510——87965565 

电子邮箱:yxhjjc2007@163.com 

五、监督与投诉 
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。 

投诉电话:051087966959

传真号码:05108798167

通信地址:宜兴市荆溪路35号五局大院宜兴市环保局

邮政编码:214206

接待投诉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下午1300170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法定节假日除外
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宜兴市监察局举报。 

监督电话: 

传真号码:

通信地址:宜兴市陶都路87号楼  

邮政编码:214206

接待投诉时间:正常工作时间、法定节假日除外 
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法有关规定,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

本指南将实时更新,本指南解释权属宜兴市环境保护局。